基本维护与验收允差规定
发布时间:2013/2/26 17:38:06 点击次数:1259 次
1。电子皮带秤检衡车列静态称重值之和与动态称重值之和相比,其允差不得超过士0.2%0
2.对每个检定车辆来说,在100个称量数据的误差中应符合:
(1)示值误差超过10.2%的称量数据应少于30个,
(2)示值误差超过士0.5%的称量数据应少于5个,
(3)全部称量数据的示值误差均不超过土1%0
在检定时必须消除由S. 1.6.2(d)中2的原因所带来的明显的不稳定性。
S.1.6.5检定周期
(1)按S.1.6.3的程序进行周期检定,每年至少检定一次。
(2)动态计量轨道衡,特别是电子轨道衡,在验收后头几个月内要经常用标定过的装载车辆进行检定,以保证轨道衡性能良好。联挂静称重量是动称重量的参考值。
(3)车辆在轨道衡上通过时的速度必须均匀,并且不得超过规定的速度范围。
(4)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头部。
(5)车辆的载重要稳固,不得在检定时引起装载车辆重心的改变。
(6)车辆联挂必须采用钩状联结器(Hook Coupler),同时必须保持缓冲器不接触。在测试过程中,车钩及缓冲器的位置不得发生变动。
(7)车辆状态必须完好,并符合如下要求:
对直流电压信号的千扰率的幅度必须保持在1:75之间,频率必须大于4Hz,
(8)衡面两端的平直道长度不能小于一列检定试验车列的长度。
日本东京衡机厂动态电子皮带秤的检定方法
1。动态电子轨道衡的日常校验用装在轨道衡承重梁中央的液压自检装置进行。校验从It到5t的五个秤量点,每个秤量点校验10次。
2.动态电子轨道衡每年一次的静态检定用合成荷重检定装置进行。该装置由液压千斤顶和在10t时精度为.士1/3000的测力环组成。从0到lot每隔2t检定一个秤量点,每点检定10次。
3.每隔两三年用试验车列对动态电子轨道衡进行动态检定。试验车列的编组方式按:
机车一空车一18t重车一25t重车一18t重车一空车的次序编排。空车不计重量,作缓冲车用,三辆重车要在静态机械轨道衡上标定其轴重和整车重量。动态检定时,试验车列在动态电子轨道衡上以各种规定的车速,每种单向运行2-4次进行检定。检定结果以最大示值误差法按满量程计算轨道衡的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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